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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凌维慈
职称:教授
单位: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
学位:
法学博士
电邮:
 

一、教育与工作背景

19969月——20006月,华东师范大学法政系,法学学士;

20009月——20036月,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,法学硕士;

20042月——20076月,浙江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,法学博士。

•2006年5月——2007年月4月,日本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访学。

•2007年8月至今,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执教。

二、学术研究经历(主要论文、著作与课题)

(一)主要论文

• 《我国土地征用中的生存权补偿——以Z村为研究对象》,《行政法论丛》(第七卷),法律出版社,2004年。

•《居住保障与财产限制——以日本房屋租赁法上的“正当事由制度为例”》,《政治与法律》2008年第2期。

•《补助金的正当使用与限价房之返还》,《行政法学研究》2009年第3期。

•《城乡规划争议中的原告资格——日本法上的启示》,《行政法学研究》2010年3期。

•《历史视角下的社会权——以日本生存权理论的发展变革为核心》,《当代法学》2010年第5期。

•《城市抑或城乡——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〉修订之名称问题》,《中国房地产》2010年第11期。

•《住房保障的国家责任》,《中国的实践与展望:社会转型与制度建设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。

•《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——-兼论二审改判判决的影响》,《交大法学》第2卷第1期。

(二)著作

• 独著:《公法视野下的住房保障——以日本为研究对象》,上海三联书店,2010年。

(三)课题

• 主持司法部青年课题“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与行政法律关系之演变”。

• 主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“给付行政背景下中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研究”。


 
本网站收藏论文:
◎ 行政法视野中机动车限行常态化规定的合法性 (2015/3/20 点击162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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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 公法视野下的住房保障 (2010/11/9 点击3122)
◎ 补助金的正当使用与限价房之返还 (2010/5/7 点击337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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